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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年过节,还是逢年过关?--谈“暴力讨薪” 打印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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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5

 逢年过节,还是逢年过关?--谈“暴力讨薪”

            -白 焰-

  又到年终岁末,国内打工者被拖欠工资和讨要工资的事又多了起来。与往常不
同的是,“暴力讨薪”的事件日益增多。从网上看,为讨回血汗钱,深圳60多名
外来工将他们的4个领班强行绑到大街上示众,致使附近的交通一度中断约半个小
时。报导这则消息的《南方都市报》感慨喟叹,农民工的讨薪历程步履沉重,洒满
泪水和鲜血,从投诉、上访、跳楼、自焚、卧轨、堵路,再到个人或集体的暴力。
《光明日报》报导说,甘肃农民王斌余,因为讨薪无果,并且人格受到侮辱,一怒
之下杀死四人等。暂且不论怒杀致死,评论说得对,辛苦打工一年的打工者讨要自
己长期被拖欠的工资,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这些被拖欠的工资,或许家中老母等
着治病,或许家里孩子等着交学费,可企业主、包工头竟想懒掉这笔血汗钱,这简
直于天理不容。当然,两篇报导惯例地谴责农民工不懂法律,使用暴力,严重威胁
社会的稳定。“暴力讨薪”说明了什么,我们应如何看待?

      拖欠工薪

  人道的工资制度是付薪周期越短越好。发达国家(或者正常国家)基本是每两
个星期付一次工资,而国内竟能拖上一年,结果还是分文没给。业主付薪的间隔越
长,工人的生活就越无保障。欠钱时间越长,工人对钱的期待越高。如同水能载舟
亦能覆舟,薪水能添喜也能增愁。一旦获得拖欠工资的希望破灭(或者得到的太少
),工人要么乞求,要么投诉,要么途(图)穷匕首见。当然发达国家有解雇劳工
的情况,但工钱费用都能及时两清,拖欠赖帐的事很少。解雇劳工是顺理成章的事
,欠钱是违犯契约的事。可这两者在中国往往不被当作事。

  拖欠的工资大都许诺在年终岁末,正是逢年过节。于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
骨的对比更显强烈。冰天雪地里的穷人看到富人大吃大喝能不怒气满腔吗?众人皆
知的《白毛女》的故事就是发生在年终岁末的除夕之夜。不妨回忆一下经过。恶霸
黄世仁和狗腿子穆仁智乘过年之机逼债杨白劳、强抢其女喜儿顶债,杨白劳喝卤水
自杀。喜儿逃入深山,过着非人的生活,头发全白。最后大春随红军回乡,找到喜
儿,伸冤报仇。最近曾听说一些年轻人认为喜儿被抢并出逃是杨白劳的错,因为他
欠债不还。何以这些人已经糊涂到这般地步?那时有平等意义上的合同吗?过去富
人讨债和政府抓壮丁常在逢年过节时进行,这是因为过节是家庭团圆的日子。即使
有些穷人能设法躲避一下,但他们躲过了初一,却躲不过初二。今非昔比,债权和
债务的关系整个颠倒。过去是穷人逃债,今天是穷人讨债。

  说到逢年过节,不得不回头看一下美国人过圣诞节。圣诞节的传统剧目之一是
狄更斯的《圣诞颂歌》,里面讲述一个有钱但冷酷的老头(Ebenezer S
crooge)在圣诞夜梦见三个精灵。“过去之灵”让他看到自己从一个贫穷却
快乐的年轻人变成富有却无情的孤独老人;“现在之灵” 让他看到手下薪水可伶
的小职员没有圣诞礼物,却挂着幸福的微笑在家里庆祝圣诞;“未来之灵”让他看
到衰老之后病卧在床上的自己。他开始重新思考生活的意义,才发现原来施予比接
受更快乐。于是他变成了乐助好施的人。《白毛女》反映的是滴水不剩的压榨和逼
迫,《圣诞颂歌》反映的是留有余地的宽容和善待。在中国,不管过去现在,年终
岁末是穷人的鬼门关。在发达国家,逢年过节是富人施予的日子。美国政府规定债
权公司不得在节日期间向债务人要债,否则构成骚扰罪。难得的普天齐乐只有当谁
都不欠谁时才能得以实现,至少在过节时债务可以置之脑后。

      法律索薪

  法律索薪是指劳资双方协商、劳务仲裁和法律诉诸。它看起来是一个合法途径
,但背后充满了社会的不公平。试问中国的劳资双方能在强弱地位如此悬殊的条件
下平等对话吗?农民工有钱请律师打官司吗?劳资投诉仲裁能在不受政府干扰下独
立进行吗?裁决能有效地实施吗?据说,劳工偶尔有胜诉,但大多只是拿回所欠的
钱,没有经济补偿,没有罚款,而且诉诸成本极高(农民工每讨回欠薪1元,成本
4元)。抑或法院或监察支队给资方开了罚单,但他们回家就接到某些领导的说情
电话,罚款不了了之。在中国,资方拖欠克扣和懒账不给的违法成本太小,非法利
润太大,堪称天方夜谭。

  中国的另一个似是而非的疏导机构是信访或上访办公室。理论上,百姓有了问
题找信访办公室反映,信访办公室根据反映的情况,再与有关部门衔接,并提出决
策建议。然而就这样一个不起实际作用的上访机构,每天吸引着成千上万的人。他
们排着曲曲折折的长队,耐心地等待数个小时,然后把手中的文件送进那扇小小的
窗户,上诉状就这样交给最高上级去听天由命了。中国古代法律还有直诉制度,即
冤者可直接向最高统治者(王或皇帝)申诉。现代的上访人恐怕连那扇窗户后面的
人脸都看不到。每年又有成千上万的人乘着火车、汽车从村到乡(镇),从乡(镇
)到县,从县到地区(市),从地区(市)到省,直至到北京。他们历经千险,为
的是倒出肚子里的苦水、讨个公道。去北京是他们最后的希望,也是他们最后的失
望和失败。网络上的短片《东庄》(http://www.taiwanyes
.com/tvfilm_visitors.php)揭示一个与每年春节联欢
晚会截然不同的悲惨世界。大多数北京人都不知道的东庄位于二环与三环之间,居
住着来自全国各地万余名穷苦上访人。他们的旅程已经令人悲怆和痛苦,他们的遭
遇更让人震惊和愤怒。每位看过此片的人都会问:何以《白毛女》半个世纪后的中
国仍然苦难屈辱重重?更令人不能容忍的是,因为上访北京有损地方官员的“政绩
”,各地政府都派了大量的警察去北京“劫访”。这不是一般的劝阻,而是拳打脚
踢被拖上警车。而这竟天天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局门口,堂而皇之。

  对于没有权力的弱势群体,中国的政治现实是无奈的现实,没有出路的现实。
任何社会都有不公平不合理的地方,中国社会的最大不公平不合理是没有一个说理
的地方,没有一个平等的机会,没有一个改善的可能。几乎任何谨慎的社会都有社
会保障网(福利、医疗保险)和社会安全阀系统(言论、抗议自由),以此来防止
对立情绪的蔓延和矛盾性质的变化。几乎任何明智的政府都讲究谈判、妥协,不把
事做绝,给予出路。对于不满情绪日增的弱势群体,中国政府却默然熟视无睹,消
极无所作为。官僚们不探讨其中根由,坐视积冤成怨、积怨成仇。官僚们也许熟悉
中庸之道(尽管做不到),却不懂得摆平利益的妥协之术。政府的对策除了高压就
是镇压,其结果只能而且已经激发了更多的不稳定,为物极必反埋下了伏笔。不禁
想起鲁迅曾经说过的话:“假如当局者稍有良心,应如何反躬自责,激发一点天良
?”

  当政府失去保护弱者的作用,当职能机构只偏袒有钱有势的富人,农民工还有
什么可以依靠?中国有人民代表大会,但无真正民意上的代表。不通过选举产生的
所谓代表只对上,不对下。那么中国的农协工会与妇联呢?这些组织只在逢年过节
时送点象征性的温暖,如访问劳模,但缺乏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尊严的能力与胆
量。归根结底,他们是政府的雇佣,形同虚设,毫无作用。每次的劳资纠纷都是以
淳朴的希望开始,以悲惨的绝望收场。农民工万般无奈、走头无路,不得以铤而走
险,揭竿而起,诉诸暴力。那里有压迫,那里就有反抗;那里有歧视,那里就有报
复。

      暴力讨薪

  上面两个例子说明民工有了反抗意识,这是好事。这两个例子又说明了两种不
同的反抗途径。一,深圳60多名外来工将他们的4个领班强行绑到大街上示众是
为了争得媒体传播,扩大影响,最终获得政府的注意力和民众同情。把事闹大、继
而寄望于政府及其领导的重视和过问,这只解决了问题的一半。它只使申述人获得
了面呈案情的机会(就像过去劫道喊冤告状的),问题的另一半能否解决则完全由
不得自己。政府可以听之视之,却可不作任何反应。喊冤者可能等上几个月或几年
,仍然得不到任何回复,情况依旧。二,甘肃农民王斌余在天水市干建筑活,一天
工资11元,扣除4元伙食费,最后拿到7元。他的工资是年底结算,平时用钱只
能找工头借,可即使结算清了工钱,仍要扣300元的滞保金。一日王斌余因父亲
腿被砸断急需用钱,向经常欺负他的包工头吴新国求要所欠工资,反遭吴毒打。忍
无可忍的王斌余用刀连捅5个人,杀四伤一,后到公安局自首。王斌余的反抗是暴
力,动机是报复。他的怒杀行为触犯了刑法,但在道义上是光明正大的。当一个人
被他人凌驾、剥夺、欺压时,此人有没有反抗权、复仇权?暴力有没有合法的成份
?这里的回答是肯定和赞许的。反抗、复仇是天经地义。暴力讨薪属正当防卫。还
有什么比剥夺生活权更威胁人身安全?中国古代不乏不甘侮辱、暴力抗争的热血英
雄,只是随着时间的推近,敢于这样做的好汉越来越少。尤为老实的农民更是忍气
吞声、逆来顺受,令鲁迅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反过来,知道穷人不敢造反,包工
头便更加肆无忌惮,变本加厉。

  中国人一谈到暴力或武力就觉得不舒服,君子动嘴不动手嘛。中国文化几乎什
么都有,唯独缺乏尚武。不少国家有官方法律制度之外的个人“自助”司法,即维
吉兰提正义(vigilante justice)。维吉兰提正义不承认国家
是拥有合法暴力的唯一垄断者。它认为,当法律鞭长莫或失去正义,或者当政府漠
视、草管人命,人民有权将法律操在自己手中,武装自卫,抵抗不义,保护自己家
人财产。美国西部开发时,随着疆土的开扩,政府法律的效力递减,民众自发、自
愿地组织起来,制定司法条文,建立执法警察。美国个人主义精神充份体现在依靠
自己、武装自卫。中国的王斌余得到社会舆论的支持,有的网民说“活着不是让人
欺负的”,“该出手时就出手”。物质的力量只能用物质的力量摧毁(马克思)。
的确,当有法不依、贪赃枉法大行其道时,中国人只能用物质的力量反其道行之。
当社会堕落成无法无天而不成为社会时,中国人还有什么可以期待,还有什么可以
患得患失?到了张扬个性的时候了,与其像奴隶般生活,不如在爆发中同归于尽。
对于压榨血汗的贪官污吏和包工头们,只有当刀子架在脖子上或枪口顶在脊背上,
他们才会屈从,才会谈判,才会让步。可悲可哀的是王斌余作为悲剧的受害者被法
庭宣判死刑。但在道德法庭上,王斌余事件宣判了法律的死刑。

  暴力讨薪目前局限在个人或家庭,但正逐渐演变成社会范围的动乱。国家欠人
民的太多了,时间太长了。经济转型使中国贫富差距急剧拉大。联合国的贫困线是
每人每天1美元。按此标准,中国8亿农民皆生活在贫困线以下,且滞留贫困深渊
的时间为长。他们2003年的平均所得为$317,低于世界平均13%。按中
国自己每年$77的定义,3千万农民低于此线,这还不算2千万城市贫民。此外
,10%的人口拥有66%的全国银行存款,这不难看出财产的不均。《人民日报
》(英文版2005年9月21日)报导说,中国的基尼指数已从1980年的0
.33达到2005年的0.45。基尼指数(Gini Coefficient
)用从0到1来衡量收入差距。0是指均等,1是指最大差距,0.45已是“黄色
警戒”。报纸断言说,如果事情不获改善,中国在五年内将会达到“红色警戒”。


  用颜色标示警戒是提醒社会动乱临近的可能,尤其是在大众的忍让承受程度被
无限压缩的中国。失去土地的农民和失去工作的工人缺乏生活保障,缺乏畅通的法
律民意渠道去诉苦(如前所说,只要看一下各政府信访办公室门前如临大敌的警察
就知道了),又缺乏能赋予他们精神慰藉的宗教。民怨已如一堆乾柴,全国性的铤
而走险和揭竿而起已不是不可能,也不是没有人在。事实上,中国弱势群体的抗议
活动已在全国展开,次数已由2003年的58,000起增到2004年的74
,000起。人们应该记住这点,即逆来顺受的中国百姓从未蓄意犯上作乱,他们
只是官逼民反。人们还应该记住,中国历史是朝代循环历史。任何新当朝的政权会
顺和民意、立志改良,但任何改良都不是根本制度上的宪法革命,所以新政权仍用
旧权术,在后期慢慢走向集权腐败,变成反动。于是动乱爆发,反动派被打倒,新
的循环重新开始。刚过世的美国著名管理学家彼得觉克(Peter Druck
er,1909年11月19日-2005年11月11日)批评中国不如印度有
效地吸收、教育农民,因此总结说中国每50年必有一次动乱,除非国家政府面对
现实,实施民主。

  说了上面这些并不是幸灾乐祸。国内的政治实在没有可以让人“乐”的局面。
中国社会是个空谈伦理道德,实则人性冷漠的残酷社会。中国媒体上装模作样的和
谐欢乐只能说明这社会的病态。综合上述,共有两点,一是个人暴力抵抗邪恶是一
种权力,应该得到社会承认和法律保护。二是心字上面那把“刀”在忍无可忍之时
可以指向政府。“拖欠得愈久,就要付更大的利息!”(鲁迅)。中国再不真正彻
底地进行民主宪政改革,那么问题不是前程莫测,而是毫无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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