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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纽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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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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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纽约
・秋 城・
“我大小也算个VP(副总裁)。”电话中的他多少有点踌躇满志。
“是吗?”我将信将疑。
“嘿嘿,”他笑起来,“VP有什么了不起,在纽约都臭了大街了。在这里VP是VERY POOR(非常穷)的意思。”
“是吗?”我也不禁莞尔,他的幽默依旧,我在想他是否风采依然。
“来吧,来玩玩吧,我可以抽出一天陪你。”
于是我便上网找飞机票。
他是我的中学同学,和我同名,又是同桌,老师同学有时图方便,称我俩“双城(记)”,因为我们的名字都是一个字――城。
很多时候,我都疑惑他算不算我的初恋。虽然我曾经相信那名字的巧合就预兆着一种缘分;虽然高中三年他曾经风雨无阻,天天送我回家,直到看我上楼才依依不舍地离去;虽然在寒暑假,他曾是我家的常客,帮我父亲做饭。记得父亲不在,他帮母亲换煤气罐,俨然我家的一员。然而我们连手都没有握过,不是不想,而是不敢,而是不确定我们中间有还是没有什么。
然后是高考,我考去上海的大学。军训时曾收到他一封信,说一切都好,总不自觉回忆中学时的美丽时光。等我回到校园正式开始大学生活时,他已经有了女朋友。从此我们断了联系,只在给中学老师拜年时不期而遇过一回。茶余饭后,我也会不经意间想起他,感叹一番当年的“真纯”或者是“真蠢”,感叹一番缘分竟然如此的单薄而经不起一点点时间与空间的风吹雨打。
一个偶然的机会竟让我与他重逢在一个海外中文网站,才知道他原来也在美国,就在纽约。通过几次电话,我便打起行装到纽约去。来美国十来年,我总是辗转于那些小得不能再小的介之于城镇与乡村的小城,对北美的国际性大城市反而不甚了了,所以这次旅行即是一次同窗聚首,共叙契阔,也是一次见识纽约的机会。
在登上飞机之前,对纽约的大致情况也听了一耳朵,但到了纽约才知道纽约之所以为纽约。就象他说的,纽约太国际化,这里没有外国人,只有年轻人,精力充沛,生龙活虎的年轻人。纽约给我的感觉是它不属于美利坚,不在美利坚的土地上,那个占地不大的联合国总部才更代表了纽约。
在机场外等旅馆巴士的工夫,一个纽约口音很重的犹太人和我搭讪,和他的攀谈竟印证了城的话。他说他曾是个纽约人(这让我想起那个肥皂剧SEINFELD里面的纽约犹太人),在纽约打拼了十几年,挣了些钱,在佛州买了房地产,安家落户。我问他为什么不在纽约定居,他的眼镜几乎跌落:“你在开玩笑吧?纽约的房地产是我们这些打工族买得起的吗?那是给TRUMP家族准备的。”我不禁为自己的无知而汗颜了。他说纽约就是个趁年轻给自己博一片天地的地方,纽约是年轻人夺取功名的战场。猛省起一个二流的模特曾对我说过:“我要是再年轻十年,我就去纽约发展。”一个投资顾问也曾讲过:“如果我有十年前的精力,我就去纽约赌一把运气。”
走在曼哈顿的大街上,擦肩而过的人们操著各种不同的语言,但都行色匆匆,无怪乎那个特别的词把飞速进行描述得维妙维肖――纽约时刻(NEW YORK MINUTES)。在这个钢筋水泥的丛林里,我感到自己的渺小也感到自己的老之将至。我没有那种精神和动力去疾步快行,不知是中国人传统的“人过三十天过午”的意识影响,还是我自己原本不是个野心勃勃做大事业的人。处于我的年纪,我只渴望和安于稳定安逸的生活,既没有了拼搏的毅力和兴致,也消失了急流勇进的劲头。
走马观花一番那些市井人都耳熟能详的纽约名胜――自由女神,帝国大厦,时代广场,还有联合国总部,金融股票市场大街,以及911留下的两个大坑,不知道是否因为之前听得太多,看过之后我反而有种不过尔尔的印象。纽约到底是什么?我觉得不是那些古迹,而是她的青春朝气以及美丽时装。
我从来没有在美国任何一个城市的街头上看见过这么五彩缤纷的时装,纽约不愧是时装的首都。纽约的美不在风景,而在人,那些行走如风,穿着入时的纽约人。纽约也是我见过的最少胖子的城市,是因为竞争,还是因为时装,我不得而知。也许是因为纽约的国际化,她更象欧洲在大西洋彼岸的延伸,有着很多巴黎和伦敦的风范。
我心目中的纽约就是曼哈顿,就象我心目中的上海就是东方明珠一样,纽约当然不是个只有财富和优雅的城市,但哪个地方不是如此呢?
城果然没有爽约,他第二天赶来旅馆见我,虽然已经是晌午过后了。他说他忙得实在难以脱身,离开一天就损失一天的营利,大老板在时时在背后盯著。
乍一见城,我不由得惊诧莫名:如果说中学时的城有点少年老成,此时的城说是青年有为更确切了。他一点都没变,十几年的日出花落竟然没有在他身上留下任何的痕迹,简直匪夷所思。
“你比以前更漂亮了!”他赞美我。
“言不由衷。”我有些尖刻。
在曼哈顿街头的摇滚乐酒吧里,音乐和人声让我们的说话声还没出唇就被淹没了。“你怎么会喜欢这种地方?这是年轻人的世界。”我说,其实在声嘶力竭地喊嚷。
“怎么,你不是年轻人吗?纽约有老人吗?”他笑得开心。
“年轻人?”我沉吟。有多少年,也许从七年前结婚算起,我就把自己划入青年的圈子以外了。可能是纽约让人感到年轻吧。
“你知道吗?我得好好庆祝一下,上周我办成了两件大事。”城的眼里满是兴奋。
“什么事让你这么高兴?”
“一件是我卖掉了我的车,另一件是我终于甩掉了我的女朋友。”
“什么?”我不敢相信我的耳朵,“你开什么玩笑?”
“我没开玩笑,”他严肃起来,“在纽约有车实际上是累赘,反倒不自由。喜欢我的女孩子太多,我都忙不过来了,拴在一个人的身上也太冤了。”
“你怎么还不成家?都三十好几了。”
“急什么,怎么也得再玩几年嘛,我还太年轻。”
我无语,失去和他的这段缘分此时让我了无遗憾。
“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在他面前,我感到老且朽了。显然我不属于纽约,很多年前就不属于纽约了。而他是属于纽约的,这难道不就是纽约这个大城市与我所居住的小城镇的区别,他和我的区别,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吗?虽然我们同岁,而在我的眼里,他还太年轻。纽约是永远年轻的,一如年轻的城,而我只有和纽约告别了,因为我已经不再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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