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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乱的心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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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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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乱的心情
·简杨·
下面这些短文,都是些象风一样无头无绪的心情。有的我曾写在日记里,有 的写在碎纸上,有的是一些电邮中的片断。慢慢地,集腋成裘,让我舍不得丢弃 了。
1. 风
一个人无论怎么健忘,也会记住些什么。象一本书,一阵风。
有年夏天,我回国探亲,和几位朋友又一次相聚。出乎我的意外,一位同学 带来了一本书。那是我们大学毕业时编辑的校园杂志。我当时也得到过一本,但 耐不住一位朋友的苦苦哀求,就给了出去。这些年来,我为生活奔波,活得渐渐 麻木,也渐渐忘记了年轻时的梦想。
书被朋友轻轻放在桌上。封面是淡色的图标,纸张呈陈旧的淡黄。看到它, 大家一阵骚动,象身边突然坐下了一个丽人。书从一个人手里传到另一个人,最 后到了我这里。还没有打开,我的手已经微微颤抖。其实不用打开我也知道里面 的内容。当年疯狂的十三文艺青年,好象预知了那将是自己和文学的最后一次拥 抱,都把最好的作品交了出去。时光流逝之后,他们中有的人老了,病了,有的 残疾了,早逝了,只有这本书象遗言一样,完好地留了下来。
在一页纸上,我这样介绍着自己,“生于196X年,卒年不详。”气干云天得 不屑多说第三句话,如今再看,却觉得字字都是无情的嘲弄。在另一页纸上,一 个狂野的诗人正歌唱着爱情和人生,但他已经永远在黑暗中迷失了。
我伤感地抬起头,那个带书来的朋友正静静地望着我。脸上已有了皱纹的他, 眼里满是宿命的哀伤。他也曾把锦绣文字留在了那本书里。但如今他已不写字了, 某城最有名的广告词据说多是他的杰作。
分手时,一个朋友突然叫住了我,问:“你还记得你们那个文学社叫什么 吗?”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已经说了下去:“叫蕙的风!而我们的那个,叫大 漠风!真想不通,我们为什么都那么喜欢风!”
想起来了,可不是“蕙的风”?但在没有读到汪静之的那首诗之前,夏天所 有的风对我们来说,都不过是南风。
是哪里吹来 这蕙花的风── 温馨的蕙花的风?
年轻的诗人曾那样躁动地唱过。青春是一种轮回,我们也重复地唱着,在一 个长满荷花的校园。而现在,生命飞速流逝,沉思的时候,我已经能感到岁月之 火正持久沉着地在鬓边燃烧。到把我的黑发烧成炉灰一样的色彩时,它才会罢休。
但风,你总在我的梦中吹过,在那个闪耀着青春之光的湖上。
2. 相遇
某天给新打电话。她说最近见到了我们共同的朋友竹。我兴奋地问:“真 的?”
新说当然是真的。几天前她到某处开会。开完会刚出来,就听见有人喊她。 她扭头一看,居然是竹。两人寒喧了几句,就分手了。她们住在同一个城市,但 有好几年没见面了。
“就那样?”我不甘心地问。
“就这样,”新肯定地回答。
新接着谈起了别的事,我却走神了。开始想象我自己,象孤魂野鬼的一个人, 住在一个连孤魂野鬼也不愿来的地方。有一天,象新那样,我也到什么地方去了, 突然在前方不远的地方,看见了一个身影。她的步伐、背影、侧面,象极了多年 前我相熟的一个人。有关那人的记忆,一直象照片一样刻在我的脑海里。我曾以 为自己再也没有可能和她见面了,记忆里的一切也就渐渐沉淀起来,最后变得纯 净甘甜,如同蜂蜜。但那个人居然正站在人来人往的街头,象命中安排好了一样, 专门要给我一个惊喜。所以,我一定会加快脚步,大声喊出她的名字,她也一定 会回过头,惊喜地朝我走来。我就是再忙,也会拉着她找个地方坐坐,何况我根 本不可能忙到连喝茶的时间都没有。还不等在茶馆的座位坐好,我一定已经在问: “你好吗?一切好吗?你怎么到这里来了?……”让她在我一连串的询问中甜蜜 地窒息。
和她分手以后的几天里,相遇仍会让我象一个孩子,继续高兴下去。但我永 远不会有那样一个机会,也就永远不会有新和竹寒喧几句便潇洒告别的奢侈。象 我这样的人,活得早就象一个故事了;远方的朋友对我来说,也同样下落不明。 我只能羡慕。
放下电话前,我又一次向新说起了她和竹的相见。
“你们可真行,”我叹息道。
3. 飞吧
我女儿是个开朗的孩子。遇到我和她生气的时候,总要想办法逗我发笑。她 最常用的办法是将双臂展开,象小鸟一样调皮地舞动。有一次我开着车从小街走 过,她和另外两个小朋友迎面走来。她朝我诡秘地笑笑,竟做起了小鸟飞翔的样 子。
她是个有些疯的女孩儿,喜欢唱歌、画画、写诗和做梦。她还没有成年,但 已经预谋了很久,想远离我们这个偏僻的小城,到英国、爱尔兰和苏格兰那样遥 远的地方。有时候我会看见她躺在床上,甜蜜地笑着。我敢肯定,她的思想已经 冲破了那扇粉红色的百叶窗,飞到了阳光灿烂的世界,让自己变作了一只轻盈的 小鸟,在她向往的地方生活和冒险。她也一定象我当年那样,决意要离开父母, 虽然还没有什么特定的方向。只是我那样幻想的时候,喜欢咬紧嘴唇,象紧守着 一个沉重的秘密。而这个孩子,却总那么阳光灿烂,微笑着,就能把一切都化解 得很轻。
不久前,她真的小飞了一次。她和我的朋友一起到国内旅行。要朝检票口走 去时,她突然眼泪汪汪。那么高的一个孩子抽着鼻子往前走,让人又好笑又心疼。 我说,“你不是还要一个人到欧洲旅行吗,这怎么行?”她还是哭,一脸凝重。 就那样,消失在了检票口。
过了很久,我才见她出现在二楼的候机室里。已经不哭,在玻璃后面不断跟 我说着话。我却什么也听不见,只能一个劲儿地指着手表,示意她不要误机。她 突然把两手张开,象只小鸟,也象个天使,满脸欢笑地舞动起了双臂。
她笑着离开了那里。我不无惆怅地想:飞吧。
4. 啧
有一天,我因事给国内某部门打了一个电话。刚把自己的事由说完,电话那 端就传来一个男人责备的声音:“啧,你怎么……”我头皮一阵发紧,本能地觉 得,自己一定犯了错误。
你好,啧。很久没听到你的声音了,倒不是这些年来我在为人处世方面有了 什么进步,只是我用母语交流的机会少了。一旦有机会交流起来,别人和我一样, 都倍加珍惜那样的机会,也就渐渐把你剔除出了词汇表。我这些年来也被好脾气 的异乡人溺爱坏了,虽然生活中还是免不了会有冲撞,但他们总会先说一声对不 起、谢谢和请原谅,化险为夷,让你没有出口伤人的可能。就这样,我竟然把你 这个老朋友忘了。
其实我也知道,你并没有失踪,一直潜藏在一个角落。只消上下几个牙齿靠 近,舌尖将牙轻轻一贴,心里再生些不屑,你就会从冷笑声中准确射出,象一枚 子弹,想打哪儿就去哪儿。我怎么会把你这位老友忘记?我象很多人一样,都是 听着啧声长大的。老师,上级,有时还有父母,都喜欢过你,所以我一听见你的 声音就会惶惶,虽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真是侥幸,再也不需和你迎面而过,听见你忿忿或冷冷地 说:“啧!”
5. 中国人的峰
1885年,加拿大的太平洋铁路完工了。因无钱回家,绝大多数华工都留在了 当地。他们从事着低下的工作,洗衣、跑堂、做饭等。那些来自中国南方的矮小 的男子们,生命力极其顽强。
据资料记载,当时有个叫李普(Lee Poon)的厨子,有天和一个白人打了一赌, 要去攀登一座崎岖险峻的山。他们约定,谁要是能在六小时内最先爬上山峰,就 挥舞一条白色的桌布,以示自己赢得了胜利。
十月的一个星期天,一百多名当地人来到了旅馆观战。因为李普从来没有爬 过山,人们都把注压在了那个白人身上。李普的身世模糊,只在历史上留下了一 个名字,但我还是从所读的一些资料里推测出了他的大概。
他应该是广东或福建人,修过太平洋铁路,最初在温哥华的码头登陆时,穿 着一双拖鞋,辫子绕在头上,一根竹扁担挑着全部的家当。他不知道加拿大的冬 天有多冷,和同乡们挤在简陋的工棚里时,把所有的衣服都穿在身上,还是冻得 发抖。他的一些伙伴在到达加拿大的第一个冬天就冻死了,一些则在修路时被炸 药炸死了,还有一些人从绝壁上掉入河中淹死了。到太平洋铁路修成之后,最先 参加筑路的五千名华工,幸存者仅有一千多。
那些当地人从一开始就押错了宝,因为他们不知道李普是怎样幸存下来的。
李普刚上山就走错了路。他走的是艰险的小径。是为了求快,还是没有经验, 我不得而知。他从山的背面往上爬。最初的一个小时之内,没有人看见他的背影。 但六小时不到,一块白布便在山头迎风飘扬。
当暮色降临之时,气温下降,山路结了薄冰,变得又陡又滑。李普不敢下山, 也不敢睡觉。他那一夜是怎么保持清醒的,我也不得而知。想必是躲在一个避风 的地方,先是蹦跳,等蹦跳得没有力气了,就只好发抖。
天终于亮了。李普朝山下走去。在途中遇到了一群人,都是前来找他的。他 回到旅馆,甜甜地睡了一个好觉,然后就坐上火车回干活的地方去了。
山峰从此有了一个名字:中国佬的峰(Chinaman's Peak)。也有一些人认为 登上此峰的中国厨子不叫李普,而叫Ha Ling。由于最初的名字对中国人充满侮 辱,此峰在1998年被重新命名,叫哈岭峰(Ha Ling Peak)。
那次的赌注是五十元。哈岭峰位于Kananaskis Park,在阿尔伯特省境内。
6. 吻
对于吻,许慎在《说文解字》里是这么解释的,“吻,口边也。”口边就是 嘴唇。这是它最初的意义。当一个人的嘴唇和另一个人接触时,吻就成了一个充 满感情的动作。
中国人对吻历来有些遮掩,尽管它已经存在了很多年。遮掩的结果是,到了 今天说起那些充满激情的深吻时,还要加一个“法国式”做修饰。注意,我在这 里用的词是“遮掩”而不是羞涩。因为关于吻的表达,我们的文字并非没有,而 且还丰富多彩。但除了“亲”勉强说得过去,其余的就含意轻蔑,象在描述什么 见不得人的事情,如啃和咂摸等。同样的动作,用“吻”表示就细腻优美,有时 还十分圣洁,但一旦“咂摸”起来,给人的感觉就轻薄油滑,甚至阴暗了。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国内有个叫董培伦的诗人,大概是想和咂摸之流叫板, 写下了一首叫《吻》的诗:“你的芳唇似花朵玫瑰般艳红,我是一只栖落在花心 的蜜蜂,从你那儿吸吮一滴津液,足够我酿造甜蜜的一生”。这诗的命运可想而 知:遭到了全国性的批判。
中国人对“吻”有些谈虎色变,概是对于两性之间的阴暗联想太多。其实对 于“吻”,谁都知道,并不局限于两性,还有朋友,亲人。中国人虽然感情拘谨, 也懂得吻自己的孩子,只是这个动作有年龄限制,限于孩子们还是“宝贝”的时 候。一旦“宝贝”们变成了少年少女,吻便悄悄地失踪了。
如今,羞涩的中国人已经越来越少了。近些年看国内的新闻,我常注意到商 家为了推销产品不择手段,大搞情侣亲吻比赛。很多参赛者当街表演,如胶似漆, 十分投入。他们姿态别致,如练国术,或马步蹲裆,或凌空绝顶。有的情侣能热 吻几个小时。
惊叹之余,我不由心想,这和咂摸其实还是一个档次,只是有了观众喝彩助 威罢了。
7. 脚下人生
我对童年最难忘的记忆之一是鞋。母亲曾顽强地为我们做了很多年的鞋。有 年我回国探亲,遇到一位老邻居。她说还记得我上到初中时仍背着母亲做的花布 书包。我却奇怪,她怎么会记住了书包而忘了鞋。
母亲做的鞋结实土气。我有时和同学们在一起,就难免觉得尴尬。因为人的 天性都是喜欢奢华的,何况自己当时那么小。但并没有就此怨恨父母,知道他们 已经尽力了。
成年之后,在鞋子方面我变得异常保守和固执。无论何时,总会有一双样子 简单的黑色的鞋。黑色是女人行头里最简单的底色。有人说,女人对鞋的选择最 能显示她的经历和喜好。也许是真的吧。至少对我是那样。有个电影明星曾经说 过,她因为自己的脚瘦,所以不怕穿样子复杂的鞋。我觉得那是一种炫耀,她真 正想说的是:“嗨,我有一双这样的脚,你没有吧?”鞋子终归是鞋子,是用来 走路的,和女人们抹在脸上的腮红不一样。能放在那里供人欣赏的女人的脚,和 很多妇女在一生中奔波不停的脚,绝对不是同义词。
我曾经从一本小说里看到这样一个情节,贫穷的女主人公因为家境贫寒,总 穿棕色的裙子、外套和大衣。因为棕色除了高贵温暖之外,还不易褪色。她的态 度和我对黑鞋子的理解是一样的。但她一直渴望的是一身鲜艳如火的裙装。书的 结尾处她如愿以偿。
我曾经站在一个商店里,望着一只红色的高跟鞋发过呆。亭亭地,那鞋用一 段美丽的弧线,撑起了一个灿烂的世界。穿那么一双精巧的鞋,若是走在办公楼 里,几米之外,人们就会向穿鞋的人侧目。
一直对高跟鞋不能忘情的女人,都是渴望美丽的,而敢于穿红色高跟鞋的女 人,多是个性鲜明的。衣着必须围绕着那样一双鞋搭配,要么是素净的纯色,在 冷冷的对比中,显出鞋的独特,要么是过渡的色彩,巧妙地和其它行头配在一起, 象布景一样浑然。
也许是知道红色高跟鞋所暗示的难度,走在大街上时,我看到的多是暗色的 凉拖,不分性别的运动鞋,或中规中距的平跟鞋。不用从脚朝上看,我就能知道, 那些鞋子的女主人是多么悠闲。
要把一个女人比作一只红色高跟鞋,并不算是恶意中伤。红色高跟鞋活泼明 快,夺目固执,永不向环境妥协。不是有非凡勇气的女人,不敢把它踩在脚下。 我记得自己年轻时也喜欢过红色高跟鞋。因受不了它咄咄逼人的诱惑,曾买过一 双,但最后把它穿入了恶俗的套路。
如今,我已经走了几十年的路。我常穿着一双黑色的鞋子,混迹在不动声色 的人群中,心里却有一点火红在跳动。
8. 母亲汤
过去在国内时,我常喝母亲做的冬瓜汤。她先把上好的羊肉切成小块放入锅 里,熬得八成熟了,才放冬瓜。她熬汤讲究“汤尽水尽”,等到瓜肉一同熟透, 汤圆润可口,才会把香菜、胡椒、葱和其它调料加入。每到那时,汤的香味便从 厨房朝每个房间流溢 。
人是一种古怪的动物,一些时刻象灯光一样,总在记忆里亮着,一些却十分 模糊。我已淡忘了很多时刻,但却常常记得这样一个情景:母亲正站在那个小厨 房里忙碌,在被水汽笼罩的玻璃后面,她矮小的身影是那么隐隐绰绰。
我母亲的冬瓜汤不见得是最好的,因为她用的原料不仅简单,烹饪方法也还 粗糙。我成家之后,常把她的一些食谱改良,并也曾自以为是。但在母亲的汤中, 有我永远找不全的佐料,因而便有我永远也达不到的境界。
每逢周末,家人总喜欢聚在我父母的家里,喝母亲做的冬瓜汤。这汤的奇妙 之处有比婴儿的百家衣,看似简单,其实却凝聚很多人的心情:冬瓜是哥哥挑的, 羊肉是姐姐带来的,佐汤的饼是弟弟买的,冬瓜是我切的。但熬汤的时间总是由 母亲控制。当然,这还不算是全部,父亲则一般会从客厅里出来数次,朝厨房里 看上几眼,好象是要查看一切准备好了没有。侄女什么也不管,把碗筷摆好就去 玩儿了。汤好之后,我们对母亲最表示尊敬的行为便是喝,不留一点儿剩余。
有年夏天,我回国探亲。一个周末,见大家都回来了,我便建议母亲熬冬瓜 汤。姐夫说,他在家里也熬过几次冬瓜汤。母亲问道:“没我的汤好喝吧?”姐 夫忙说:“没有没有。”我笑着对母亲说:“你都那么说了,人家能怎么回答?” 母亲不理睬我,脸上却藏不住得意之情。
回到加拿大之后,我也多次熬过冬瓜汤。我一个人站在宽敞的厨房里,做着 从头到尾的所有工序。我熬汤的佐料更讲究一些,吃饭的空间也大了一些,但不 知为什么,心情和口感却比不上在家喝的那锅汤。我如果把实话告诉了母亲,她 一定会笑着问了:“没有我的汤好喝吧?”
9. 殊途同归的女人们
我有天带女儿到一个地方吃饭。那里有些乱,挤,吵,饭却一流,给人的感 觉也温馨。
我问女儿餐馆让她想起了哪儿,她说象回到了中国。我让她尝芝麻元宵,她 又说象姥姥做的。这样,在以后的两个小时内,我就和她谈起了几个住在“家乡” 的女人。她们都很平常,却很了不起。谈着谈着,我变的很伤感,不时停顿,有 几次眼圈都潮湿了。
女儿一直在听,但似乎漫不经心。听我讲完了,她却突然引了一段话,说是 《了不起的盖茨比》里的,让我觉得她懂了我真正想说的意思。那是Daisy给Sam 讲她刚分娩后的感觉的:
“我……马上问护士是男孩还是女孩。她告诉我是个女孩,我就转过脸哭了 起来。‘好吧,’我说,‘我很高兴是个女孩。而且我希望她将来是个傻瓜── 这就是女孩子在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出路,当一个美丽的小傻瓜。”(I ……asked the nurse right away if it was a boy or a girl. She told me it was a girl, and so I turned my head away and wept. ‘all right,' I said, “I'm glad it's a girl. And I hope she'll be a fool──that's the best thing a girl can be in this world, a beautiful little fool.”)
Daisy这段话很著名。世界上的女人可大致分为四类,美丽而聪明的,聪明 而不美的,简单却美丽的,不美也不聪明的。世界因这些女人的存在,变得多姿 多彩。
在我看来,前两类女人的人生经历最为丰富,因为她们在经过的同时,还能 够感到。一个女人要是能成为“一个漂亮的小傻瓜”,并无可厚非。但在我给女 儿讲述的那些故事里,这四类女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在一生之中不得不 挣扎。她们能“殊途同归”,是因为在某个特定的时代里,生存环境对任何人都 十分艰难,即使是那些美丽简单的小妇人们,也不能继续过养尊处优或简单平静 的生活。她们被推向了人生的风口浪尖上,别无选择,只能学习种种生存的手段。
回到家来,想着Daisy的话,我心中十分冲动,直想为那些自己熟悉并敬仰 的女人们做些小传。
10. 橙红色的三角形
每天上班的路上,我都要经过一个立交桥。桥很简单,只分二层。
近年来,我发现自己似乎有些轻微的恐高症。在楼梯口时会想,如果我一脚 踩空会怎么样,经过桥时会想,如果车从栏杆上飞下去会怎么样……
昨天下班,感觉前方车队的速度异常缓慢,象进入了一个瓶颈。好容易上了 那个二层立交桥,见平时宽阔的三行道被警车拦住了两个。三辆警车停在路边, 顶灯一闪一闪,让人紧张。但路上并没有车祸的迹象。
我又开了一阵,才见地上有一个橙红色的三角形。它是用虚线画的,从一个 点开始,逐渐变成两条线,最后在顶部连接。就象一个棵树,分杈张开,茁壮地 长着,直到被略呈弧度的桥边挡住。一截绿得醒目的栏杆,正躺在白雪之上。
车必然是从那里落下去了,从二层到一层。象一个人蹲在运动场上,运足了 劲儿,狠狠地冲刺起跑...
我后来和同事说起自己的所见。她说新闻已经报道了。司机是一个二十二岁 的青年,经过那里时,触到了路边的一块冰。车子打着滑,便飞了起来。
听了她的话,我一直郁闷不堪。今早本来可以不走那条路,但忍不住,还是 开上了高速。经过桥,那个橙红色的三角已不复存在。
天气已经暖和起来了,雪融化着,似乎已有了春天的迹象。路上已经没有了 冰。如果他是今天而不是昨天从那里经过,就会活下来了。
11. 手机的故事
我出国后好多年才回去探亲。猛见大家每人一个手机,走到哪儿头都歪着, 象疯了一样自言自语,心里就吃惊得很。
那次回国,我见过的人中只有两个不要手机的,一是我的一个女同学,二是 我的一个姐姐。过了几年再回去,这两个人也撑不住了,每人用一部手机将自己 武装了起来。
有天我和表姐约好上街,我那个姐姐非要我带上手机出门,说得以防万一。 出门之后果真有事,表姐没有按时露面。我只好死等。身后是某政府机关的大楼。
我一边等,一边听到附近不时传来一阵阵清脆的手机铃声。回头一看,守门 的军警居然在掏出手机接听。后来,铃声又响了几次,他也接听了好几次。再后 来,无论手机怎么响,他都不接了。我突然想起自己包里也有一个手机。掏出来 一检查,果然是有人在叫我。表姐说她很快就到。
在国内,手机虽然泛滥,但似乎并没有到了人手一部的地步。也有不少人 “死不进步”。我的一个朋友至今还是没有手机。他是某杂志社的负责人,平时 很忙,可就是不要手机。别人说起他来都很敬佩:“那小子真行!”后来我还遇 到过那家杂志社的一个人,他也证实了这个“传说”。看来,手机这东西就和醇 酒妇人一样,在国内蔚然成风,要拒绝还是挺难的。
上次回去,有个朋友神秘地对我说:“我有两个手机,你要打电话过来,一 定要用这个号码而不是那个,因为那个号码我总是不开的。”他这些年已经混成 一个人物了,求他的人很多。据说他经常为手机换号码,最后换得连老朋友们都 烦了,谁都不给他打电话。另一位更逗,起初只给了我一个号码,后来又给了我 一个完全不同的号码。她也说自己有两个手机,一个是专门给朋友们用的。我很 伤心:都认识十几年了,看来我以前还不算是她的朋友。
给她打电话时,我经常搞不清该用哪个号码。有时候拨了号,一边等电话, 一边就会想:这个号码是她开着的那个手机呢,还是关着的那个?是她用来和别 人敷衍的呢,还是和朋友们说话的?有一天我恶做剧,两个都打了,结果都通了。 但估计她很手忙脚乱了一阵。我不能不同情她,一天到晚衣服口袋里都是沉甸甸 的,好象活得还不够重。
我呢,至今还是一个手机也没有。还心满意足,因为我也有两个和人联络用 的东西: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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